欢迎光临南京市江宁区禄口第二小学网站今天是: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制安全>> >> 正文

【转】关于做好“元旦”前后及学期结束前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高职校,应天职业学院:

根据区扫雪防冻指挥部《关于印发〈江宁区雨雪冰冻天气扫雪防冻应急预案〉的通知》、区消委会《关于印发〈江宁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江消委[2020]5号)、区安委会《关于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大雪冰冻灾害天气防范应对以及岁末年初、“元旦”节日、学期结束前等重点时段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等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现就相关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认真做好大雪冰冻等天气应对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扫雪防冻物资器材准备。按照区扫雪防冻指挥部相关文件要求,各学校要迅速做好扫雪防冻防范应对人员编组调整、扫雪工具防冻物资储备以及扫雪预案学习宣传等准备工作,确保人员物资准备到位,思想认识统一到位。

二是及时启动扫雪预案。根据区级预案要求,一旦出现较大雪情,学校要及时清扫校园内部道路积雪,同时落实“门前三包”要求,对校园各出入口及附近道路进行清扫,确保师生正常通行;及时做好水电气管线、路面防冻防滑等工作。

三是按照上级要求调整课程。若接到严重冰雪、雾霾等天气减少户外活动及停课等通知,各学校要迅速作出响应,确保课程及时调整到位;停课通知及时传达到全体教职工、学生家长、校车驾驶员及护导员等,防止信息传达不迅速不全面导致各类矛盾及安全事故发生。冰雪、大雾天气校车承运单位提出停运要求的,各有关学校要积极协调,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及时上报街道及区教育局。

二、扎实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按照区消委会相关文件要求,从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全区各行业各单位要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各学校要在继续开展好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突出抓好校园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压实各岗位责任,认真贯彻“祛火源、蒋荷载、强设施、畅通道、重管理”防控理念,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等活动,12月底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重点针对食堂、学生宿舍(午睡室)、图书室、危化品室、配电房、消防控制室等消防重点部位,进一步查清火灾危险源,消除火灾隐患,增强全体师生员工的防火意识。

二是坚决整治突出问题。各学校要对前期各类督导(巡查)以及第三方检查反馈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彻底整改并进行“回头看”,举一反三,尽最大努力提升整治效果。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内电瓶车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设施,确保不发生电瓶车充电起火事故。要加强对教职工尤其是外地单身青年教师集中居住点冬季取暖用电器管理,杜绝违规使用明火等现象;加强对校园配电房及电路的管理维护,杜绝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凡发生火灾事故的,各学校均要严肃调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况严重、造成较大财物损失及有人员受伤的,区教育局将依规依纪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三、坚持落实预防拥挤踩踏工作

冬季师生穿戴较多,行动不便,容易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各单位要高度警惕、时刻不忘。要检查楼道楼梯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安全警示是否上墙;合理安排各楼层学生集中上下楼线路、时间并相对固定,原则上应与应急疏散线路保持一致,让学生养成良好的上下楼习惯;课间操、到食堂就餐、放学等学生集中上下楼时段要安排教师及相关管理人员到各楼层值班疏导,同时利用校园广播系统进行安全提醒,降低人员密集程度,减少事故发生。小学、幼儿园要在教学楼楼梯设置中分线、区分上下行,台阶要安装防滑条,防止学生、幼儿上下楼时发生碰撞、滑倒;各寄宿制学校要科学安排住宿生作息时间,减少学生紧张忙乱现象。加强对楼梯、楼道、厕所等公共场所照明设施、楼梯扶手、台阶防滑条等设施的检查维护,科学放置消防器材及其它物品设施,保持各通道畅通,确保不影响师生正常上下楼。 

四、加强冬季安全教育防范意外事故

各学校要按时完成安全教育平台各项课程及专题教育活动,并切实提高安全教育质量。另外,要针对冬季特点,积极开展校园防火、森林防火、防冻防滑、烟花爆竹禁放、爱护铁路等教育,提高师生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能力本领。面对学期末即将到来的复习考试,各中小学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积极采取措施疏导学生心理压力,密切关注性格内向、心理异常学生动态,全力防范重大意外事故发生,确保本学期平稳结束。                                 

五、加强值班值守积极应对突发状况

各学校要认真落实节假日值班值守制度,认真完成“元旦”节日值班工作。各寄宿制学校要严格落实学生住校期间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值班行政领导夜间必须住校值班,保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其他值班的教师、宿舍管理员、消防控制室操作员、配电房电工、校医、保安员等重点岗位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学校值班行政领导要对重点岗位值守人员进行随机检查,确保重点岗位值守人员在岗在位。从现在起,法安科将对各寄宿制学校值班行政领导夜间在位履职情况进行电话抽查及现场随机检查,请各寄宿制学校高度重视,认真督促,确保广大住校生住校期间安全无事故。

以上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落实。

 

 区教育局法制安全管理科

                                2020年12月25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永欣大道2号   电话:52779080转8016   邮编:211113 网站管理登陆
版权所有 © 南京市江宁区禄口第二小学 博客登陆

备案号:苏ICP备2021048345 苏公网安备320115020104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