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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禄口第二小学突发暴恐袭击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学校的恐怖袭击事件,指导和规范各类恐怖袭击事件的处置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保护广大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2、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基本预案》、《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文件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需处置的的重大恐怖袭击事件主要包括:

1)利用生物战剂、化学毒剂对学校进行大规模袭击的;

2)利用爆炸手段,大规模袭击师生聚集场所、重要教育教学设施的;

3)袭击、劫持师生,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

4)劫持师生乘坐的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5)其他针对学校和师生的重大恐怖袭击事件。

4、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妥善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

2)减少损失原则。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师生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尽快恢复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稳定与安全。

3)遵循法律原则。在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时,严格遵循国家法律和法规政策。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组织指挥体系

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朱万成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刘义明副校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部门主任、副主任及年级段主任担任。

2、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学校恐怖事件处置工作,派人参与现场指挥;视情况向教育局相关部门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负责传达有关指令和组织落实。

三、处置措施

1、及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

大规模袭击事件发生后,学校要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不得延误。

学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要各负其责,迅速对事件现场进行实时监控、追踪,并上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2、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学校应迅速调集本地、本校资源和力量,先行采取紧急处置和救援行动,必要时申请当地政府,调动公安、卫生、环保等部门予以支援,开展抢救伤员、疏散人群、安置群众、封锁和隔离相关区域,防止建筑物坍塌、水电气泄漏,排除爆炸装置、辐射源等,控制核辐射、疫情、毒情扩散等工作,及时组织实施现场勘查或人质谈判、解救工作。

3、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学校要本着有利于维护学校稳定,有利于提高师生防范意识,有利于打击恐怖犯罪分子,有利于维护学校良好形象的原则,按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确定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原则,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广大师生和社会报道事件真相,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和发布信息。

4、做好善后工作

学校在恐怖袭击事件处置工作完毕后,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迅速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尽可能减少恐怖袭击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四、处置工作保障

1、日常防范

1学校要建立和完善防范各类恐怖袭击的规章制度。

2学校要加强对重要人员、部位、场所、设施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工作。

3学校要加强对各种爆炸物品、化学等危险品的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责任制并制定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严防发生相关物品被盗、被抢、丢失等事件。

4学校要加强有关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师生预防恐怖袭击的常识,鼓励师生举报恐怖犯罪线索,广泛调动师生参与反恐怖斗争的积极性,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提高师生的防范能力。

2、制定具体预案和培训演练

学校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要研究制定处置恐怖事件的工作预案。要按照本预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及特殊要求制定本校职责范围内的具体预案,并适时开展演练,提高参与应急处置人员素质,增强反恐怖实战能力。

 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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