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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清单

(江宁区禄口第二小学)

 

  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学校应结合《岗位安全职责》规定和工作实际,落实本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处室和具体责任人,并由责任人签名,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条    目

责任部门

责任人

说明

安全机制

1、实行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机制,各项安全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到人;设置安全专门管理处(室),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干部;建立与教职员工绩效工资相挂钩的学校安全工作考核体系。

校长室

朱万成

刘义明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更新完善。

校长室

法安办

刘义明

耿泰和

3、建立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联动机制,完善学校及周边安全风险评估和防控体系。

  校长室

刘义明

4、落实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查出的各类隐患应及时整改并进行验收。

校长室

法安办

总务处

刘义明

耿泰和

  

5、落实校园巡视制度,突出课(午)间巡视、护导,并做好记录。

校长室

法安办

刘义明

耿泰和

教学安全

6、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体育课实验(训)课等教学活动,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校长室

教务处

刘义明

陶崇发

7、加强学生“弹性离校”和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

校长室

教务处

刘义明

陶崇发

8、完善危化品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采购、入库、储存、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等环节规定,相关记录齐全详实。

教务处

陶崇发

9、体育(游戏)器材、设施、场地等完好率100%落实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维修期间应设置警示标志。

教务处

陶崇发

10、加强社会实践等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活动报备手续齐全。

  校长室

德育室

刘义明

王晶晶

11、学生集体外出实(见)习,学校应与对方单位签定安全责任协议书,并协助做好安全教育和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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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

12、落实《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积极开展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自然灾害及心理健康等教育活动,突出防溺水、交通文明、珍爱生命及防校园欺凌等专题教育。

德育室

法安办

王晶晶

耿泰和

13、聘请法制副校(园)长,每学期开展不少于2次法制宣传教育;校内设有安全法制宣传专栏,内容定期更新。

德育室

法安办

王晶晶

耿泰和

14、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技术规程》实施演练活动,并留有文字、影像资料。

法安办

耿泰和

15、组织各类大型集体活动时,做好安全预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活动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校长室

德育室

刘义明

王晶晶

校园安全

16、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落实门卫管理制度。

法安办

耿泰和

17、按规定足额配备保安员,持证上岗;按执勤人数配齐保安防卫器械;保安员工作期间须规范着装,学生上放学时段应持械上岗。

法安办

耿泰和

18、学校应设立“校园110”警务室,门卫室宿舍值班室应安装“一键报警”装置,并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保持设备完好有效。

法安办

耿泰和

19、按照《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视频监控系统配备要求》完善校园技防设备,落实专人管理;幼儿园应安装门禁或可视访客系统。

法安办

教育

技术室

耿泰和

夏盼娣

20、加强校园巡查,严防宠物、家畜等动物进入校园伤人;校园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法安办

耿泰和

校舍安全

21、各类建筑物定期检修,外墙无破损、脱落,屋面无渗漏;保证围墙(栏)高度密度,无安全隐患。

总务处

  

22、各种悬挂设施设备和建筑附属物安装牢固,保证安全距离;严禁在阳台窗台、空调外机等外沿部位摆放物品。

法安办

耿泰和

23校园内坡地水塘及楼梯落地玻璃门、空调外机、在建工地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应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防护设施。

法安办

总务处

耿泰和

  

24、应定期修剪树木枯枝,确保大风、雨雪天气不折断坠落。

总务处

  

25、水、电、气等各项基础设施(设备)警示标识清晰,配电间、配电箱专人管理,平时保持锁闭状态,配电间加装绝缘垫、防鼠网;电线、电路定期检修防止老化,严禁私拉乱接。应根据需要配备专兼职电工,持证上岗。

法安办

总务处

耿泰和

  

26、建筑物按规定安装防雷设施,配电房电脑房网络教室视听设备旗杆金属防护网等应加装防感应雷装置,定期检测维修。

教育

技术室

夏盼娣

27、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电梯管理员,持证上岗;定期检测维保并留存记录。

总务处

  

28、楼梯实行上下分行,保持中分标线清晰。

总务处

法安办

 

耿泰和

29加强车库等地下建筑设施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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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

30、按要求配足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按规定设置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定期检查维保并留存记录。

法安办

耿泰和

 

 

31、保持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摆放物品;常闭式防火门应保持关闭状态。

法安办

耿泰和

32有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等设施设备的学校应配备专(兼)职管理持证上岗,定期维保。

法安办

耿泰和

33、落实防火每日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处置火灾苗头。

法安办

耿泰和

交通安全

34、根据需要设置必要的交通标识标线标牌,合理施划停车位。

法安办

耿泰和

 

 

 

 

35、教职工的机动车进入校园须征得学校同意,按规定行驶、停放,每年签订一次安全责任书。 

法安办

耿泰和

36、师生员工非机动车进入校园应按规定行驶、停放;学校应加强电动车充电管理,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法安办

耿泰和

37、上放学时段,值班领导、值日教师应在校门口维持交通秩序;地处主干道或车流密集地段的学校应在公安交警人员的疏导配合下组织学生有序穿越马路。

法安办

耿泰和

38、加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定期组织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及乘车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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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卫安全

39、食堂从业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实行晨检制度,防止带病上岗;工作期间遵守行业规范,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口罩,不染指甲,不戴首饰。

总务处

  

40、食品采购、加工、储存、分餐、留样等环节符合规定,严格落实餐具、炊具清洗消毒制度。

总务处

  

41、食堂刀具专人管理,上架上锁;内部干净整洁,地面无积水、无油污;定期清洗油烟机及烟道,并留存记录。

总务处

  

42、定期检修燃气管道接口、阀门等燃气安全设施;液化气钢瓶应放置在室外专门存放处,并符合燃管部门要求;食堂操作间、液化气钢瓶存放处应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每日用气完毕应关闭气源。

总务处

  

43、在教室用餐的,必须在食堂备餐间配餐,加盖密闭运送,严格交接;校外订餐的必须向具有合法配送资质的餐饮单位订购,双方必须签订安全协议。

总务处

  

44、饮用水应符合质量标准,实行第三方定期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饮用水设备要定期清洗,封闭使用,专人管理。

总务处

  

45、校内小卖部(超市)纳入学校后勤统一管理,须取得营业执照,加强进货查验,不得出售三无产品或过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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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安全

46、学生宿舍应男女分区管理,按规定配备专职管理员;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和生活辅导,小学住校生应由生活管理人员陪同住宿;应落实行政领导值班和查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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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要建立住校生专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会客、用电用水、作息、点名、请销假、防火防盗及财物保管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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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学生宿舍楼要增配不间断电源、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设施器材,值班室要配备应急电筒、担架、喊话器、荧光指挥棒等应急物资;每间宿舍内应张贴清晰明了的疏散逃生指示图,并定期组织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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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

49、要根据季节特点和上级要求及时向师生和家长发送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安全相关提示信息,信息发布内容等级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校长室

刘义明

    50、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当地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做好处置工作;要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专人及时、持续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校长室

刘义明

                                                         二〇一七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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