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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关于切实做好开学前后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含民办):

根据宁教[2015]32号《关于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开学前后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以及近期区政府办、区安委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一系列通知要求,结合我区校园安全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要切实认清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以及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保平安、保稳定相关要求,以高度负责态度,从即日起至开学前,全面深入地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排查整治内容要求见附表1),切实消除影响师生人身安全、影响教育教学开展的各类隐患及问题,确保新学期开学全区校园安全有序。此次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全部参与,分工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表正反两面,正面由各单位填写,单位领导、参与检查人员要在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反面由区教育局开学督查组填写;表格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作为安全台账,一份交给开学督查人员带回(另:安全隐患排查系统因升级为江宁智慧安监系统,目前尚未能正常使用,此次排查整治相关情况不用在系统中上报)。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根据隐患问题性质程度属自行整改范围的要立即整改,需上报教育局及街道的另行书面上报详细情况,按上级要求进行整改。

二、配合做好校园周边秩序集中整治相关工作。从前年开始,每到新学期开学,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均下发通知要求区级相关成员单位及各街道开展为期两周的校园周边秩序集中执法整治行动,保证开学期间校园周边秩序安全稳定。各单位要抓住集中整治契机,及时将学生上放学交通拥堵、校门口交通安全设施缺乏损坏、社会车辆乱停乱放、小摊小贩占道经营、社会人员乱发广告、精神病人、社会不法分子到校园附近危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等突出问题及相关情况书面向区级、街道相关部门汇报,同时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促进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及时上报新学期安全相关信息数据。新学期开学后,各单位要按各附表要求上报校园安全法制工作人员信息(见附表2)、新上任安全督查员备案信息(见附表3)、农村中小学生上放学交通出行统计(所有街道中小学,见附表4)、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基本信息统计(寄宿制学校,见附表5)等情况,要求各类信息数据真实准确,按时上报。

四、进一步督促完成平安暑假专项活动作业。近日,法制安全管理科通报了2015年以来江宁区安全教育平台各项活动落实情况。总的来说完成情况一般,全区平均完成率不足55%,与年初提出的目标要求差距较大。目前,上学期安全教育课程及相关专题活动已全部停止,平安暑假专项活动仍在进行之中,到910日结束。请完成率不高的单位利用有限时间进一步发动学生及家长完成平安暑假专项活动作业,努力提高完成率,否则将直接影响年底安全工作考核及评优评先。另外,尚有24所民办、部队幼儿园未开展平安暑假专项作业活动,其中有12所未加入安全教育平台或未给幼儿注册账号。请相关幼儿园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实验区”活动,抓紧落实安全教育平台相关工作,否则将影响年度办学效能评估及民办资质年审。

以上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江宁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记录表

    2.江宁区学校(幼儿园)新上任安全督查员备案表

     3.江宁区学校(幼儿园)安全法制工作人员信息表

     4.江宁区农村中小学生上放学交通出行信息统计表

     5.江宁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基本信息统计表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158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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