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南京市江宁区禄口第二小学网站今天是: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制安全>>培训活动>> >> 正文

江宁区禄口第二小学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件演练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训练秩序,做好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理和善后工作,特举行本次演练。 

二、领导小组 

总指挥:朱万成(校长) 

副指挥:刘义民(副校长)  耿泰和(安保办主任) 

成   员:全体行政  

三、处置组成员 

现场秩序维护组:耿泰和(安保办主任)、事发班级科任教师

家长联络、学生情绪安抚组:王晶晶(德育主任)、、事发班级班主任

应急处置组:王梅(校保健员) 、朱天文等(体育组老师)

全程摄影摄像:夏盼娣

 四、演练方案 

1.2016年6月17日下午14:30,X年级X班一名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现场初步表现为右腿剧烈疼痛,无法站立。在场同学迅速向班主任报告。  

2、班主任迅速赶到事发地点,同时通知校安全员。配班科任教师协同班主任疏散学生。安全员在接到报告后迅速赶到现场 .

3.安全员初步判断情况后,迅速向校长报告。校长接到意外伤害事故报告后,根据禄口第二小学学生校园意外伤害应急预案迅速召集应急队伍到达现场展开处置工作。 

4. 根据现场学生情况初步判断为腿部骨折,因学校处置条件不具备,校长指挥:校应急处置组迅速紧急处置,家长联络、学生情绪安抚组联系家长,安抚学生情绪。现场秩序维护组赶到校门口安排保安人员清空校门前区,安排车辆送医院。 

5.现场秩序维护组、 应急处置组送学生去医院,班主任协同前往。 

6.根据医师的诊断结果判断是否到达上报上级单位标准,如达到标准应按相关程序上报。 

7.家长联络、学生情绪安抚组做好接待相关家长的工作。 

8.法安办负责调查事件的整个过程,并做好相关的记录、记载,并生成事故调查报告。

 五、善后处理 

1.所有接待、调查、处理等情况应详细记录备案。 

2.事故调查清楚,应立即形成调查报告,报相关部门。 

3.在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前提下,领导小组指定政教处负责与学生家长协调,处理善后工作。对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学校可予以人道救助;参保学生,由保险机构根据学生的投保项目、责任和有关规定认定保险赔偿。 

4.由校长指定的对外新闻发布人公布事故处置经过、结论等相关事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接受媒体、家长及其他人员的采访、询问。 

5.受伤学生、家长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提出不合理要求,甚至扰乱学校正常教学、训练秩序,或者侵犯学校、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学校应报告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六、演练总结 

召开演练人员总结会,总结在演练过程的经验与不足。并形成相应的演练总结报告。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永欣大道2号   电话:52779080转8016   邮编:211113 网站管理登陆
版权所有 © 南京市江宁区禄口第二小学 博客登陆

备案号:苏ICP备2021048345 苏公网安备320115020104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