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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教育局工作委员会文件

江宁教工委字〔2016〕13 号

 

 

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支部(总支):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也是江宁教育发展“十三五”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巩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凝聚智慧力量开启“十三五”教育发展新征程。区教育局党工委决定在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同时将根据基层党组织申报情况择优推荐上报上级党组织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型和数量

1.南京市教育工委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优秀共产党员6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

2.区教育局党工委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5个左右,优秀共产党员45名左右,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左右。

二、评选标准和条件

本次评选表彰的对象是在围绕江宁教育改革发展中心任务,持续推进教育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和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中建树优秀业绩、做出突出贡献、得到党员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班子团结协作,廉洁奉公,作风民主,依法治校(管理),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党建制度机制完善,保障机制落实,工作运行规范有序,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支部品牌创建有特色,;深化服务型、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在服务发展、服务师生、服务社会等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广泛认可近3年内本学校(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或未发生重大负面影响的社会事件。

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条件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理想信念坚定,模范执行党章及各项党内法规,履行党员义务,注重保持党员先进性;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师德高尚,带头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教育教学等业务能力强,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自觉践行党的宗旨,积极维护群众利益,主动参加服务群众的各项活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服务群众事迹突出,在师生中受到广泛认同和赞誉;自觉遵守党规党纪,严格遵守教育教学工作纪律和师德师风建设规定,是遵纪守法的表率。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标准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模范执行党章及各项党内法规,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较高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履行管党治党工作责任;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教育党建的方法和途径,组织协调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工作扎实,乐于奉献,实绩突出;党性强,作风正,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党员和师生群众服务,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在党员和师生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现仍从事党务工作

三、推荐评选办法和要求

1.各学校(单位)党组织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集体研究确定。推荐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对推荐对象认真考察,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2014年以来,凡在招生收费、师德师风等方面有违规违纪行为,受到查处的学校(单位)或个人,一律不得参与评选。

2.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先进基层党组织,主要是学校(单位)的党支部(党总支);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育教学、教科研一线倾斜。

3.申报推荐表彰类型要求:申报参加区教育局党工委评选表彰的填写区教育局党工委《推荐和审批表》(具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表格见附件2);申报参加全市教育系统表彰的,请对照参评条件自主申报,填写全市教育系统《推荐和审批表》(见附件3),局党工委将结合各支部(总支)申报情况,择优推荐参加市教育工委评选表彰(此申报名额不占局党工委表彰分配名额)。

4.材料报送要求:各推荐单位请于5月18日(周三)前将推荐情况(包括组织推荐过程、评选及公示情况、最终推荐名单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和各表彰类型的《推荐和审批表》(见附件,推荐和审批表内“主要事迹”一栏字数在200字左右),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各一式三份,连同电子文档报局党工委办公室(申报全市教育系统表彰的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需提交1张近期一寸电子版彩色照片),过期不报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宣传表彰方式

1.区教育局党工委将作出《关于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决定》,将在纪念建党95周年会上,对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2.“七一”前后,区教育局党工委及各支部(总支)要充分利用橱窗、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对受表彰的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激励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践中建功立业。

未尽事宜,请与区教育局党工委办公室联系。电话:52393853、52282151,邮箱: jnjyjlgl@163.com

    

附件1:《江宁区教育局党工委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江宁区教育局党工委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附件3:《全市教育系统党工委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教育局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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